媒體披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即將于3月25日在上海掛牌。3月10日,即將掛牌成立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北京召開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標準研討會。據與會人員透露,研討會對個體網絡借貸(P2P)、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和互聯網消費金融從業機構的信息披露規范事宜,進行了討論。
互聯網金融行業信息披露狀況一直為大家所關注,但因缺乏統一的行業規范,目前行業內信息披露情況參差不齊。在去年和今年的兩會期間,都有代表委員倡議盡快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息披露機制,并對P2P網貸平臺的信息披露表達了特別的關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成立之初便落實信息披露工作,可見其以行業自律和監管并行的規范發展思路。
據報道,此次研討會公布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披露規范(初稿)》(以下簡稱:《規范》),對個體網絡借貸(P2P)、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和互聯網消費金融從業機構提出了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向投資者披露信息的要求。
從業機構需對信披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法律責任
據悉,為規范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的信息披露行為,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促進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依法合規經營、持續健康發展,切實保障投資者利益,根據《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了上述規范。
《規范》對信息披露管理與責任做了相關規定,并指出,應堅持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原則。
《規范》要求,從業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流程,指定專人負責本公司的披露工作,按本規范要求披露相關信息。此外,從業機構應當接受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經營情況的財務審計并披露審計報告,同時應積極和律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等其他第三方專業機構建立業務合作,開展其他業務審計、IT審計等,確保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從業機構應對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要求披露平臺股東信息、15條重大事項信息
就機構基本信息披露內容,《規范》要求,從業機構應當披露公司組織架構情況、董事簡歷、監事簡歷、公司管理人員簡歷(一般所指公司的高級管理層、財務負責人、風險管理負責人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其他人員)、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成員信息等公司治理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規范》還指出,當從業機構有下列重大事項之一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的5個工作日內披露相關信息并作簡要說明,如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更換公司管理人員;當年董事會成員累計變更人數超過全體人數的三分之一;重大投資;重大賠付或者重大投資損失;董事長、總經理因經濟犯罪被判處形式處罰等,共計15項內容。
《規范》要求,從業機構不能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應對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前,在公司互聯網站公布不能按時披露的原因以及預計披露時間。延遲披露的時間不得遲于規定披露期限屆滿后的第20個工作日。
P2P平臺應至少每日更新21項運營信息
值得關注的是,就P2P網貸平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制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規范。
《規范》要求,個體網絡借貸(P2P)從業機構應披露以下平臺運營情況,以下數據應至少每日更新,包括:交易總額、交易總筆數、借款人數量、投資人數量、人均累計借款額度、筆均借款額度、人均累計投資額度、筆均投資額度、貸款余額、最大單戶借款余額占比、最大10戶借款余額占比、平均滿標時間、累計違約率、平臺項目逾期率、近三月項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額、代償金額、借貸逾期率、借貸壞賬率、客戶投訴情況、已撮合未到期融資項目有關信息等,共計21項平臺運營信息。
要求平臺全面披露產品信息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規范》中要求,個體網絡借貸(P2P)從業機構應當在項目上線后,披露P2P項目基本信息,包括項目名稱、金額、期限、還款方式、增信措施、項目風險提示、逾期保障措施等內容。
而對于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規范》要求,互聯網消費金融從業機構不僅要披露產品類型,消費金融總數,平臺催收管理,平臺風險提示等平臺運營信息,還要披露,產品名稱、應用領域、貸款額度、初始借款本金,產品申請方式、免息期、收費種類、還款方式、貸款期限、違約金、到期還款日、到期應付款、提前還款方式及收費等產品信息。
此外,關于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項目,《規范》要求,從業機構應當披露平臺融資項目總數、融資總金額、平均項目融資額度、平均滿標時間、平臺風險提示等運營信息;項目可行性分析、風險評估、未來盈利預測、風險提示、退出機制、融資金融、項目估值、起投額度、融資周期、領投人情況、投資目標人數等基本項目信息。還有融資方法人機構及全稱、注冊資本、注冊地區、辦公地點、成立時間、法定代表人、股東信息等融資方信息。
網金院綜合整理自:鳳凰iMoney、網貸之家
|